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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武昌区智力残疾人亲友会是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的专门协会,代表智力残疾人的共同利益,反映他们的特殊需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为智力残疾人服务。
第二条 武昌区智力残疾人亲友会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智力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第二章
任
务
第三条
密切联系智力残疾人及其亲友,反映他们的意见和需求,沟通他们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全心全意为智力残疾人服务。
第四条
促进智力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福利和社会服务,推动智力残疾预防工作。
推进智力残疾人特殊用品、用具的研制和应用。
第五条
团结智力残疾人亲友,动员社会各界增强人权观念,尊重、关心和爱护智力残疾人,反对歧视和虐待。
第六条
培养智力残疾人及智力残疾人亲友骨干,协助政府开展智力残疾人工作。
第七条
对残疾人事业和智力残疾人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
第八条
代表武昌区智力残疾人参加省、市智力残疾人协会的活动,开展同各地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组织的友好往来。
第三章
组
织
第九条
武昌区智力残疾人协会委员从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智力残疾人亲友委员会中产生,任期五年。
第十条
武昌区智力残疾人协会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与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会议同期举行。
第十一条
委员会议职权:
(一)
选举主席、副主席;
(二)
审议工作;
(三)
修改章程。
第十二条
武昌区智力残疾人亲友会的日常工作由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下设的办事机构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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