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组织建设>>武昌区残疾人艺术团

 

武昌区残疾人艺术团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武昌区残疾人艺术团是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的专门协会,为武昌区残疾人歌舞、音乐等艺术爱好者的统一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拥护党的文艺方针,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歌颂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成就,高举残疾人“自尊、自强、自信、自立”的旗帜,增进社会对残疾人的理解和帮助,为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回归而努力。

 

第二章     

    第三条  紧密团结广大残疾人艺术爱好者,广泛开展文化活动,不断提高艺术水平。

第四条  开展对外艺术交流。

 

第三章     

    第五条  武昌区残疾人艺术爱好者,凡承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参与本会的重大决策,推举本会负责人;

2、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监督;

4、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接受本会委托的任务。

 

第四章     

    第七条  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为协会理事会,理事会负责审议、通过和修改章程,审议、通过协会重大决议,推举主席、副主席。

理事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由常务理事会召集。

第八条  常务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常务理事组成。

第九条  艺术顾问由常务理事会聘请。

 

第五章     

第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1、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拨款;

2、接受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

3、本会设立残疾人艺术奖励基金;

4、本会广泛开展各类活动创收。

 

第六章     

第十一条  本会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常务理事会。

第十二条  本会章程需要修改时,由常务理事会提议,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即告修改。

 

 
 
制作:丁胜奇 心有灵犀  主页:友爱空间
版权所有:武汉市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三道街5#    电话:027-88871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