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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武昌区盲人协会是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的专门协会,代表盲人的共同利益,反映盲人的特殊需求,维护盲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残疾人事业,为广大盲人服务。
第二条
武昌区盲人协会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盲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第二章
任
务
第三条
密切联系盲人,反映盲人的意见和需求,沟通盲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全心全意为盲人服务。
第四条
团结盲人,遵守国家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第五条
促进盲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社会服务及残疾预防工作。
推动盲文的研究、推广盲人辅助用品用具的研制、开发与应用。
第六条
在盲人中培养残疾人工作者。
第七条
残疾人事业和盲人工作的发展提供咨询和建议。
第八条
代表武昌区盲人参加省、市盲人协会的活动,开展同各地区盲人组织的友好往来。
第三章
组
织
第九条
武昌区盲人协会委员从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盲人委员会中产生,任期五年。
第十条
武昌区盲人协会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与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会议同期举行。
第十一条
委员会议职权:
(一)
选举主席、副主席;
(二)
审议工作;
(三)
修改武昌区盲人协会章程。
第十二条
武昌区盲人协会的日常工作由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下设的办事机构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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