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理事长和分管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残联会务组织、材料起草、会议记录工作。
3、负责残联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的拟定和文件的起草印发工作,对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实行督办。
4、负责残联文件管理、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保卫和机关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
5、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的设置、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统计、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